【掌握權力分配關鍵,董事會與股東會簡介】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許多新創企業或成長型事業在擴大經營與引進投資人時的常見選擇。相較於其他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更高的治理規範與資金彈性,能同時滿足外部投資者對公司治理透明度及穩定性的需求。以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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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許多新創企業或成長型事業在擴大經營與引進投資人時的常見選擇。相較於其他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更高的治理規範與資金彈性,能同時滿足外部投資者對公司治理透明度及穩定性的需求。以下將分別就董事會與股東組成等面向進行介紹,並補充針對新創公司股權配置的建議,幫助創業者更清楚了解股份有限公司在運營上的核心重點。

 

董事會與股東組成

  • 最低組成人數與職權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置董事會,且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董事會負責制定公司營運方針、審核年度財務報表,以及監督經營管理階層。

  • 董事選任與改選機制

    董事主要經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在任期屆滿或特定情況下進行改選。若公司計畫引入專業背景的董事或策略性投資人,可透過訂定章程、股權架構等方式,確保董事會組成與公司長期發展目標相吻合。

  • 股東結構與特別股

    股東依其持有股份享有投票權與利潤分配權。若需因應不同屬性投資人,公司可發行特別股,使投票權、股利與清算順位等呈現差異化設計,以滿足多元的資本需求。  

    新創企業在設定股份結構時,往往需要兼顧控制權與後續資金募集的靈活度。若股份在創辦人之間平均切分(例如各佔 50% 或 33.3%),容易在決策上出現僵局。因此建議在早期階段由創辦人保有較高股權比重,形成明確的決策核心,不僅能加快公司策略執行,也能在與外部投資人洽談時展現更強的主導權與穩定度。

 

董事會及股東會議

董事會通常固定於每季或每半年召開,以討論公司經營策略、重大投資案、財務狀況及人事安排。股東常會每年至少一次,通常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進行,審議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盈餘分配、董事改選等重要議題。如遇公司組織變動或需要股東表決的臨時狀況,也可召開臨時股東會並進行討論與表決。

 

監察權

為確保公司營運透明度與避免董事會或管理階層濫權,股份有限公司需設置一位或數位監察人,或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可隨時調閱帳簿及財務資料,如發現不符合法規或有損股東利益之情事,能向董事會或股東會提出報告並建議改善。法規也規定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以維持必要的獨立性。

 

盈餘分配與稅務考量

  • 股利發放  

    股利通常由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經股東會通過後依股東持股比例發放。股東取得股利時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現行法規提供部分股利 8.5% 的可扣抵稅額,但需注意其上限。

  • 未分配盈餘稅  

    若公司決定保留盈餘以擴大再投資,需在公司層面額外繳納 5% 的未分配盈餘稅。此舉能強化公司未來發展所需資金,但同時也會增加企業整體稅務負擔,需在保持資金與提供股東現金回收之間取得平衡。

 

▶ 結語

以上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基礎介紹,建議在創業初期就審慎規劃股份架構、權力分配與合規策略,並在律師與會計師等專業顧問的協助下持續調整,以確保公司在成長過程中能兼顧決策效率與投資人信心,同時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Centurion & Work 瑞誼商務中心」深耕初創,固定與業界廣受好評之專業會計師事務配合,多年來已協助超過百家公司財會稅務服務,是您創業路上的好夥伴!祝您創業成功!

(責任編輯:鄭祤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