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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公司負責人2026年必做清單

【新創公司負責人2026年必做清單】

只要公司一成立,老闆就默默多了一個隱形職位 – 公司的稅務與法務負責人。  薪水要不要扣稅?營業稅什麼時候報?股東會一定要開在幾月?這些事情如果漏掉,常常是等到收到國稅局或勞保局的掛號信才驚覺「啊,我忘了」。 下面我們把台灣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只要公司一成立,老闆就默默多了一個隱形職位 – 公司的稅務與法務負責人。 薪水要不要扣稅?營業稅什麼時候報?股東會一定要開在幾月?這些事情如果漏掉,常常是等到收到國稅局或勞保局的掛號信才驚覺「啊,我忘了」。

下面我們把台灣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為例,且會計年度為曆年、已有員工、有開立發票的情況下。在政府及稅務上固定週期一定會遇到的必做清單整理成一個全年行事曆,實務細節每家公司會有差異,但可以先用這篇當作基本參考。

一、每個月都要記得的事

扣繳稅款繳納(次月 10 日前)

公司只要有發薪水、給付鐘點費、稿費、顧問費、租金等,只要屬於要扣繳所得稅的項目,就會面臨代扣代繳的義務。依財政部規定,給付給國內居住個人或在台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時,前一整個月扣下來的稅款,要在「次月 10 日前」繳進國庫。

舉例: 1 月發的薪水、顧問費,有扣到稅 → 2 月 10 日前要完成繳納。

若給付的是非居住者(例如短期在台工作外國人、境外公司),部分情況則是「扣完 10 日內」就要繳,時程更短,這塊就要再跟會計或事務所確認,建議提前 5號前交付給委任的會計師事務所。

勞保/就保/職災保險/健保,以及勞退提繳

只要公司有聘用員工,基本上會同時面對這些保費:

– 依資格參加的普通勞保與就業保險,以及職業災害保險

– 工資墊償基金及適用的勞工退休金提繳

– 全民健保保費

實務上勞保局每月會寄發上月的保費繳款單,勞保+就保保費大多是次月底前繳清,勞工退休金則是收到上月份繳款單後,再下一個月底前繳納。健保保費則依健保署寄來的繳費單期限繳納,多數企業也是使用轉帳或約定扣款。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有補充所得時,給付次月月底前繳

除了平常薪資按投保金額計算健保費外,二代健保對「未被一般保費涵蓋的六類所得」,會另外收補充保費,例如: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等。

對雇主來說,最常見的補充保費類型是:

– 投保單位:每月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超過當月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

– 個人:全年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的部分等法定項目,另依個人補充保費規定計算。

投保單位就法定薪資差額自行負擔 2.11% 補充保費;個人的高額獎金等補充保費,則由給付單位依規定扣取。兩者費基與負擔人不同,不能混成同一筆員工保費;應依各項繳納期限辦理。

二、每兩個月一次:營業稅申報與繳納

以下以適用一般加值型營業稅、自行申報的營業人為主;兼營或專營免稅、小規模查定課徵等情況,應另確認申報義務,不能只用「有沒有開發票」判斷。

一般營業人是每兩個月為一個課稅期(1–2 月、3–4 月、5–6 月……),並在下一期開始起算的 15 日內,向國稅局申報上期的銷售額與應納或溢付營業稅。就算這兩個月完全沒有開發票、沒有營收,也一樣要照規定零申報,否則還是會被加徵滯報/怠報金。

例如: 1–2 月這一期的營業稅 → 3 月 15 日前要申報繳納。

三、每年 1 月: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申報

公司一年當中幫員工與各類所得人扣過的稅,最後都要彙總成憑單,提供給國稅局與納稅義務人。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每年 1 月底,扣繳義務人要將上一年度內各所得人的所得與扣繳稅額,開立扣繳或免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

– 股利憑單:公司若有分配股利或盈餘,也要在次年 1 月底前開立股利憑單向國稅局申報。

憑單申報期限遇假日或法定延長情形,應以該年度公告為準,不能固定套用 1 月底或 2 月 5 日。另須區分「向國稅局申報」與「提供所得人憑單」的規定,符合免填發條件者不必一律印發紙本。

四、每年 3 月:CTP 平台「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

依公司法第 22 条之 1 規定,非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定期向「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CTP)」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一定比例股東的資料。

– 首次申報:公司設立後15天內要先做第一次申報。

– 變動申報:之後若負責人或大股東資訊有變動,要在變動後 15 日內申報變動。

– 年度申報:自 109 年起,每年都要在 3/1–3/31 期間完成年度申報,即便資料沒有變動也要上去確認送出。

五、每年 5 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含未分配盈餘)

一般公司若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上一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原則上是每年 5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辦理。這次申報會同時處理兩件事:

營利事業所得稅(年度結算):公司全年營收、成本、費用與各類所得整體計算出應納稅額,扣除預繳、暫繳等後,決定是否還要補稅或退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從稅後淨利等項目調整並扣除合法減除項目後,計算應加徵 5% 的未分配盈餘;不是只看有沒有分配達某個比例。年度也與營所稅結算不同,例如 2026 年辦理的是 2025 年度營所稅結算,搭配 2024 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實務上多數公司會交由記帳士或會計師在 5 月協助完成,但老闆至少要知道 5 月是企業所得稅大月,相關財報、股東會盈餘分配案也會牽涉其中。

六、每年 1–6 月:召開一次股東常會

依公司法第 170 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區分為「股東常會」與「股東臨時會」,其中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開一次,並且要在會計年度結算後六個月內召開。

如果公司會計年度是 1/1–12/31,那股東常會就必須在隔年 6 月底前開完。通常股東常會會處理批准上一年度財報、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案、董監事改選、 其他需要股東決議的重要事項。

實務上很多公司會選在 5 月或 6 月開常會,讓流程能跟 5 月營所稅結算申報、盈餘分配規畫銜接。

七、每年 9 月:營所稅暫繳申報

暫繳申報的意思是先預繳一部分當年度營所稅,減輕隔年 5 月一次繳大筆稅款的壓力。對採曆年制的公司來說,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是每年 9 月 1 日到 9 月 30 日,會計年度採特殊年度的公司則比照推算。

一般情況下的暫繳金額,是以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的應納稅額的一半為基礎計算,並可依規定扣抵投資抵減稅額等項目。繳納後,隔年辦年度結算時可以用來抵繳應納稅額,多繳還可能退稅或抵其他稅。

但並不是每家公司都一定要暫繳。《所得稅法》第 69 條有列出免辦暫繳的條件(例如前一年度無應納稅額或符合特定情況),是否符合就需要由會計人員或委外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詢問。

結語

把這些政府稅務相關事項攤開來看,其實就是一個固定節奏的公司年度行事曆。我們會建議老闆把這些時間點做成 Google 日曆或 Notion 行事曆,搭配記帳士、會計師的提醒,一步一步建立公司的合規節奏。這篇整理的是多數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會碰到的基本版本,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員工、屬於免稅行業、採特殊會計年度,或有上市櫃、特別法規等情況,實際義務可能會多一些或少一些,這時就建議再和專業會計師確認。「Centurion & Work 瑞誼商務中心」深耕初創,固定與業界廣受好評之專業會計師事務配合,多年來已協助數百家公司財會稅務服務、並提供大台北地區商業登記最低價,是您創業路上的好夥伴!祝您創業成功!


【 新創公司負責人2026年必做清單 】五個關鍵問答

問:新創公司每個月最需要追蹤哪些例行事項?

答:只要公司有發放薪資、顧問費、稿費或租金等款項,就要留意是否涉及所得稅扣繳與繳納;有聘用員工時,也要依繳款單與期限處理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若有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或其他補充所得,還要確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問:公司兩個月內沒有營收,還需要申報營業稅嗎?

答:一般營業人仍須依課稅期辦理營業稅申報。即使期間內沒有開立發票或營收,也要依規定辦理零申報,不能因為沒有交易就直接略過。

問:每年1月與3月有哪些容易遺漏的申報?

答:每年1月要彙整上一年度的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公司若有分配股利或盈餘,也要處理股利憑單。非公開發行公司則要留意3月的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即使資料沒有變動,也要依規定確認並送出。

問:每年5月、6月與9月分別要注意什麼?

答:採曆年制的公司通常在5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股份有限公司並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9月則要確認公司是否需要辦理營所稅暫繳,實際適用情況可交由會計人員或委任的專業事務所判斷。

問:公司負責人要怎麼避免漏掉全年申報期限?

答:可以把每月、雙月與年度事項整理成固定行事曆,設定提前提醒,並與記帳士或會計師建立資料交付時間。若公司沒有員工、屬於免稅行業、採特殊會計年度或適用其他規範,還要再依公司實際情況調整清單。

(責任編輯:鄭祤呈、執行編輯:江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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